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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庭审斗起法来了!【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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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4章 庭审斗起法来了!【6/7】 (第2/2页)

出有用法例。

    「当事人徐德,在取证前,已经明确告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时间一小时内、不说结束便不算结束」!」

    「依据《民法典》135条,原文明确规定,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代理人所递交证据完全合规!」

    虽说这是民法典,规定的也是民事法律取证。

    但不代表不能用於刑事案件。

    只因,无论刑事还是民事又或是行政,针对证据的合法定性基本都查不到,完全可以充当辅助说理!

    但话又说回来了。

    「反对!」

    「代理人徐德,在拍摄时以引诱、欺骗等形式进行收集证据。」

    「并且,尽管证人吕广军身处公共场所,但现场只存在他一人,拥有极高的隐私期待。」

    「而代理人,却未经同意秘密录音,侵入隐私,明显属严重侵权!」

    「民法第135条,原文中的「口头同意」,不能被解释为「无限放弃所有隐私」!」

    「综上所述..

    」

    被告席。

    张伟声嘶力竭的模样,就连身侧团队里的资深律师都看得满头大汗。

    法条解析张口就来..

    难怪人家能成金牌律师呢,这种能力他不做金牌谁做金牌!?

    只不过...

    以前打官司的时候,怎麽没见到张伟的法理能力,能有如此表现?

    众人心生敬畏。

    而被逼到极致的张伟,却已经没时间思考这麽多,脑海中蹦出一条又一条的孤僻法例o

    张伟道:「明示目的、方式、范围」的强制性要求,在刑事取证中属於严重侵害通讯秘密与隐私权!」

    「完全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17条,应当不予采取!」

    检察官王莽开口将其怼回去。

    「本案是同一办公室公开共处环境,并非电信窃听、不是秘密监听,所有录制均在事先明示、是在当事人自愿接受的前提下进行!」

    「并且条款与合同提前声明对方,告知可中途离场、独处仍有效、未宣告结束即持续有效!」

    「不存在权利义务失衡,被误导的情形,不违反任何法例!」

    是的。

    双方签订了合约。

    徐德那边告知的也很明确,只是存在离开=录像机被带走」的疑似诱导行为。

    但话又说回来了。

    徐德是以紧急电话工作」为由离开,在正当中途离场理由中,这属於最高一档的理由!

    所以...公诉方说的很正确。

    被告方众人脸色难看。

    几个资深律师和助理有心无力,绞尽脑汁也没短时间想出解决办法。

    就在这时。

    「反对!」

    金牌律师孙冰咬着牙,开口驳回。

    「双方所签订合约属於【概括式捆绑无限授权】,并未做分项提示,已经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七条,充分告知义务」!」

    「即便我方有口头同意,也无权授权对方实施侵害通讯秘密、隐私权、变相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明显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2条,及《刑诉法解释》第106条,属於非法取证!」

    还有高手!?

    众人精神一震,扭头看去,便见孙冰再次妙语连珠。

    「依据《民法典》第153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对方主张约定大於法」,但153条明确规定,合约效力不得高於法律约束,所以.

    「」

    「双方所签订合约无效!」

    公诉席。

    黄石拍打桌子,怒声开口:「异议!」

    「依据...

    」

    「反对!!!」

    「双方...

    「」

    「异议!!!」

    「反对...」

    」

    」

    庭审外。

    第二法庭正门走廊。

    说实话。

    能站在门口的记者基本都是老资历记者,并且所属电视台或报社背景极其深厚。

    相应的,他们本身具备的法理素养也堪比一些律师!

    有时候旁听席众人听不懂审判庭在说什麽时,这些资深记者都会适当开口解析,算是百事通,几十年来没有一起案子难得倒他们。

    但现在....

    「不是...里面在说什麽呢!?「」

    靠近门的几个记者露出跟见了鬼一样的表情,脸上满是匪夷所思。

    听不懂...

    根本听不懂!

    讲道理。

    要是里面声音小,模糊听不清导致不懂就罢了。

    但偏偏,那声音和咬字清晰度十分明确,却依旧让他们听得抓耳挠腮..

    良久。

    有记者捂着脑袋,错愕的开口道:「不是..

    「」

    「里面是在斗法吗!?」

    并非玄幻仙侠的斗法,是法例的法!

    公诉和被告席斗起法来了!?

    不是..

    他们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啊?什麽叫两边再用法典互相砸脑袋?

    众人听了半晌还是没听明白,气得脸色涨红,憋了半天,却只憋出一句话。

    「这案子到底发生了啥!?」

    审判区。

    第二法庭内。

    嘈杂无序的审判庭上。

    边角的代理人席位却显得很是冷清寂静。

    「精彩...」

    代理人席位,林月看着双方的你来我往,实在是忍不住,开口称赞了一句。

    就她的眼光来看。

    张伟和孙冰此时的状态丝毫不比燕京海城红圈八所的资深律师差多少,已经超过所谓金牌律师!

    没想到小小的绿森市,竟能有这两位顶尖律师...

    虽然是被徐德逼得的吧。

    但这不重要!!!

    总之..

    「太精彩了!」

    一侧的王超也是满脸震撼,双手抱头,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种震撼的场面。

    徐德有些咋舌,深感同意。

    看着快要燃尽,被焦灼大脑烧成灰烬的黄石。

    徐德为自己释放队友潜力」这招,表示干分感慨。

    果然,还是得让对方给自己辩才好。

    毕竟检察官这个职业,在法庭上天然就占有一定的公正、公信、法理」性,同样的法例,是否是从检察官口中说出且承认,效果近乎完全不同。

    直到..

    审判台上。

    「砰!」

    「肃静,肃静!」

    审判长张秉心脑袋疼,额头上青筋暴起,血管不断突突。

    短时间接受了双方的消息,他大脑只觉胀痛,迫於无奈只能举起法槌敲下。

    良久。

    他缓过劲来,脸色一黑,深吸一口气,眸光立即落在角落的徐德身上。

    张秉心怒道:「代理人!」

    话落。

    审判区安静下去,所有人齐刷刷将视线投到躲起来」的徐德身上。

    黄石脸色一黑。

    自己在前面燃的都快成舍利子了,对方竟然还在旁边津津有味的吃瓜。

    被告席的众律师脸色也黑如锅底。

    审判长张秉心此时再次怒声开口:「如若你方再不发表自身意见..

    「」

    「法庭将会对你方证据进行降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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