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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宫墙血债·天下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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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章·宫墙血债·天下为公 (第1/2页)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杜甫《戏为六绝句》

    大炎洪熙五年,五月二十日。

    紫禁城,不再是皇宫。

    它变成了一座巨大的监狱。

    关着的,不是平民百姓,而是那些曾经高高在上的皇亲国戚,王公大臣。

    摄政王,被关在太和殿里。

    沈砚没有杀他。

    每天,只给他一碗水,半个饼。

    让他看着窗外,看着那面血红的“天下为公”旗,在风中飘扬。

    “参军,”阿古珞走进殿,手里拿着一份名单,“这是从宫里搜出来的。大炎朝廷,这些年,卖了多少国土,收了多少洋人的银子。都记在上面了。”

    “念。”沈砚坐在轮椅上,闭着眼睛。

    “辽东,卖给罗刹,白银三百万两。”

    “台湾,租给英吉利,白银五百万两。”

    “西藏,抵押给奥斯曼,白银两百万两。”

    “云南的铜矿,四川的盐井,山西的煤矿……全都卖了。”

    “卖国的钱,一半进了洋人的口袋,一半进了这些王公大臣的腰包。”

    沈砚听着,手里的拐杖,被捏得咯吱响。

    “这些人,”沈砚睁开眼,眼里全是血丝,“一个都不能留。”

    “杀?”

    “不。”沈砚摇摇头,“杀,太便宜他们了。”

    “那怎么办?”

    “公审。”沈砚说,“让百姓,来审他们。”

    “让那些被他们卖了土地的农民,被他们抢了粮食的工人,被他们逼死了家人的百姓,来审他们。”

    六月初一,公审大会。

    地点,在天安门广场。

    那是北京城最大的广场。

    十几万百姓,挤满了广场。

    没有高台,没有座椅。

    沈砚坐在轮椅上,停在广场中央。

    他面前,跪着几百个王公大臣。

    摄政王,跪在最前面。

    他瘦得脱了形,像个骷髅。

    “乡亲们,”沈砚的声音,通过自制的扩音喇叭,传遍了整个广场,“这些人,就是你们的主子。”

    “他们,喝你们的血,吃你们的肉。”

    “他们,把你们的土地,卖给洋人。”

    “他们,把你们的儿女,送去当奴隶。”

    “今天,你们说了算。”

    “你们说,怎么处置他们?”

    “杀!”

    “千刀万剐!”

    “凌迟!”

    百姓们吼着,愤怒像火山一样爆发。

    几个年轻人,冲上来,就要打摄政王。

    被沈砚拦住了。

    “别脏了手。”沈砚说,“他们,不配。”

    沈砚拿出一份判决书。

    那是他亲手写的。

    “摄政王,爱新觉罗·载沣。”沈砚念道,“罪名,卖国。判决,无期徒刑。终身监禁,直至老死。”

    “其余人等,按罪量刑。重者,斩立决。轻者,发配边疆,开荒种地。”

    “所有财产,全部没收。分给百姓。”

    没有异议。

    全场通过。

    因为,这是百姓自己的审判。

    六月十五,处决。

    不是用砍头。

    而是用枪决。

    沈砚要让这些人,死得和洋人一样。

    死得没有尊严。

    摄政王,没有被处决。

    他被押回了太和殿。

    沈砚对他说:“你不是喜欢当皇帝吗?你就在这个空荡荡的宫殿里,当你的皇帝吧。”

    “没有臣子,没有太监,没有嫔妃。”

    “只有你一个人,和你的罪孽。”

    “直到你死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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