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微小企业(为爱发电打赏加更) (第1/2页)
工作人员立刻鞠躬。
“收到,社长。”
“我现在就发给华国。”
他抱着文件快步离开会议室,连门都忘了关。
坐在主位上的社长看着满地文件,脸色依旧难看。
外交函发出去容易,但能不能得到回应,他心里一点把握都没有。
毕竟他们要找的是北辰国际。
可北辰国际究竟注册在哪里、董事会有哪些人、真正的控制人是谁,他们查了整整一夜,最后只查到了一堆交叉持股的离岸公司。
唯一能和华国扯上关系的,只有鹏城北辰资本。
偏偏公开资料里,鹏城北辰资本和北辰国际还没有直接的控股关系。
他们只能先把函发出去,至于华国接不接这个锅,那就不是金融部门能够决定的了。
次日下午,华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新闻发布厅内座无虚席,各家媒体的摄像机早早对准了发言台。
霓虹记者在得到提问机会后立刻站起身。
“霓虹方面谴责北辰国际非法攻击霓虹船只、扰乱地区金融秩序等问题向华国发出正式函件。请问华国是否会要求北辰国际承担责任,并配合霓虹方面实施相关制裁?”
发言人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材料,随后抬起头,表情格外平静。
“我们确实收到了霓虹方面发来的内容和相关需求。”
“不过,关于霓虹单方面制裁北辰国际的函件错误地发到华国来,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工作失误。”
台下的记者们同时抬起头。
发言人继续说道:“华国并没有一家名为北辰国际的跨国主体公司。我国境内只有鹏城北辰资本,但鹏城北辰资本只是一家微小企业。”
“各位如果有疑问,可以查询相关公开资料。”
“这家公司目前只是负责一些微小企业的投资,并不具备霓虹函件中所描述对军事船只进行打击的能力。”
现场安静了两秒。
有几名外国记者低下头,肩膀已经开始微微颤抖。
霓虹记者明显没有想到会得到这样的回答,连忙追问:“可是北辰国际油田区与鹏城北辰资本之间,存在明显的商业合作关系。”
“存在商业合作,不等于构成同一法律主体。”
发言人语气依旧严肃。
“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任何一家与霓虹企业存在贸易往来的公司,是否都应该由霓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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