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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 国策贯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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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七章 国策贯彻四 (第1/2页)

南华联邦政府经济部发布了最新的经济发展指南。

    鼓励进口物资如下

    1,粗炼金属,各类矿石原料。

    2,工业自动化生产线,机床,通讯设备。

    3,瓷器,玻璃,石材。

    4,皮革,棉花,小麦,裘皮,化肥。

    5,白酒,葡萄酒等酒类。

    6,寒带的水果,蔬菜,山货。

    鼓励出口物资如下

    1,印刷线路板,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光学仪器。

    2,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

    3,各类船舶。

    4,日化产品,化妆品,成药,工艺品。

    5,棕榈油,植物油。

    6,热带水果,水果罐头,海产品,特产,咖啡,可可等热带经济作物。

    7,服装服饰。

    对以上类别将给与税费的优惠--税率下降一半。

    南华通讯社1977年10月28日消息,南华联邦政府宣布推出全新的买家印花税措施,已经于昨天正式生效。

    新措施规定,所有非本国居民、所有本国及外地公司在南华联邦境内买楼,都需要支付25%的买家印花税,同时,如果买房之后三年内把房子出售,还需要支付一笔25%的额外印花税。

    这么算下来,如果一名非南华国籍人士在南华联邦境内购买了一处价值1000万元的房产,随后又在半年内转手卖出,那么他就需要额外交纳总计50%、高达550万元的税款。

    非常明显,这个新政所瞄准的,就是照顾南华联邦永久居民置业的需求,同时打击住宅市场短期炒卖风潮。

    南华联邦副总理曾俊华帮打算炒楼的投资者们算了一笔账--短线投资者要考虑三年内楼市的涨幅能不能抵消额外印花税的成本,也要顾及楼市在三年内进入下跌周期的风险。

    他说道,我们相信这项措施可以减低短线投资者的投资意愿,而不会对一般置业自住的南华联邦公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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