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一百零四章:校场杀匪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一百零四章:校场杀匪 (第1/2页)

    在狐山下,一个面尖如刀削、眼睛如绿豆大小的男子正愤怒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男子全身散发着阴森的气息,一丝丝黑色劲气在他身体周围若隐若现,脚下躺着一个老头,赫然正是前面和宁玉交谈的土地!

    这男子,正是着狐山的主人,成妖百年的狐妖。

    “说!谁干的?不要以为你是土地我就不敢杀你!”狐妖杀气阴森的问着土地。

    土地咳出几口鲜血,双眼骇然,“我……我不知道……”

    “还嘴硬?”狐妖狰狞一笑,眼中闪出一抹寒光。

    “咔嚓!”

    “啊!”

    土地的整个右脚就这样活生生的被狐妖踩断,骨头森然冒出,夹带着一丝脚筋和虽然,脸色苍白如纸,嘴巴不断颤抖。

    土地虽说是最低等的仙人,但是好歹也是个仙,狐妖竟然敢如此对待,可见他有多嚣张。完全无视仙界的存在。

    “好了,竟然他不说就算了,杀了土地虽说没什么,但是也麻烦颇多。那些土匪被那淮阴城的官兵抓了去明天斩头,你不爽明天就去校场大开杀戒吧。”

    一个尖锐无比的声音从狐妖身后传来,一个长着国字脸的浓眉大汉慢步走了过来。

    那大汉一身粗布麻衣,但是却有一股夺魄人心的气势,让人不敢正视。

    狐妖狠狠的将土地踹飞,冷哼一声。

    “到时候要是有仙人干预,还请虎仙您出手帮一下。我那些卒子虽说都是恶劣之徒,但是毕竟帮我了很多忙,就这样让他们被杀,显得我不认情了,以后恐怕难有人会这般心甘情愿当我卒子。”狐妖语气恭敬的对他口中的虎仙说道。

    要是宁玉在的话马上就会认出,那被叫为虎仙的男子,赫然就是她追杀已久的虎妖!

    这两只妖怪可是和其他妖怪不一样,每一个都幻化成成了人形。妖怪要想幻化成人形,实力起码需要修炼到天妖的层次,当然,有些妖怪例外,比如那女狐狸只要一修炼成精就有这本事,而且幻化出来的无一不是祸国殃民的容颜。

    “这个自然,不过最近那仙界的仙子追我得紧,将他们救出来后就马上离开吧,不然那女子到了我也只能逃。”虎妖显然对宁玉很是忌惮,而且听他那咬牙切齿的样子简直恨她入骨了。

    狐妖翘了下剑眉,好奇的问道,“那女子真的如此厉害?是什么来历?”

    “什么来历我也不知道,只知道与鬼天爵同时期的人,而且据说是这次天界仙武会选拔冠军的热门人选。”虎妖眯了眯眼睛,一道寒光若隐若现。

    “什么?冠军热门人选?那鬼天爵的威名现在已经是四界皆知了啊?那女子如此厉害?我们可要小心了。”狐妖担忧的说道。

    “哼!这可说不定,鬼天爵虽然厉害,但是据说仙界最近有一个新秀迅速崛起,潜力无限。那五虎山的五只老虎,除了那一虎以为,其他的全部都死在那人手中。”虎妖冷冷一笑道。

    这次狐妖彻底听得愣住了,“还有这样的人?叫什么?”

    “林然!鹰爷前段时间还特别嘱咐我要远离此人。”

    “鹰爷说的?那此子我们当真要小心了,不然怎么死都不知道。那五虎中的二虎实力可是二元天妖都被斩杀了,恐怕对方的实力有三四元天仙!”狐妖心中升起一股不安,他也说不清为什么,只是浑身很不舒服。

    “只要不碰到可以了,听鹰爷的话总没有错。去淮阴城的时候小心一点,不然阴沟里翻船就不值得了,我倒是没事,只怕你逃不过。”虎妖面色严肃的叮嘱到。

    狐妖重重的点了点头,望向远处天空泛起的鱼肚白,露出一丝残忍的笑容。

    ……

    淮阴城校场。

    这里是整个淮阴城的正中心,是一个方圆千米的原型操场,在最边缘就是城主官员坐观的位置。

    这个校场一般是用来一年一度的阅兵仪式,整理军容。当然,他还有一个用途,那就是专门将那些十恶不赦的人砍头处死的地方。

    昨天深夜城主府的护卫军就在整个淮阴城一户挨着一户宣传,说是抓到了当年为祸四方的土匪,今天午时在校场将抓获的六十五土匪全部处死。

    听到这一消息,整个淮阴城都沸腾了起来。淮阴城之前之所以实行严格的盘查制度进城就是因为那一伙土匪,现在终于抓到,以后他们出城也不用提心吊胆被土匪抢劫打杀了。

    一大清早很多人就已经来到校场,将里面围得个水泄不通,场面好不壮观。

    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个篮子,里面都是装着些烂青菜鸡蛋之类的。

    所以土匪大汉全部都跪在校场中间,全身麻绳捆绑得结结实实。其中有一个例外,那个大汉已经没有双手,一只脚也断去,正被绑在校场中间的柱子上,奄奄一息。

    淮阴城的城主坐在驻台之上,周围都是精神抖擞的士兵。那一排土匪身边每个人都配着一个手持大刀的汉子,裸露着上半身,一脸横肉显得很是狰狞。

    “砸死你们这些畜生!”

    “扔死你们!”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